五年一貫

說明

為了鼓勵本校優秀學生繼續升讀本校碩士班,並在最短時間內可以拿到碩士學位因而特訂定的辦法。

申請五年一貫課程時需注意以下一些公告及規定:

大學部學生得於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年申請修讀「學、碩士一貫學程」,於規定時間內向各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。

申請時間第一學期為每年 12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;第二學期為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。

錄取之學生即具碩士班預備研究生資格,並得於取得資格後下一學年開始修讀碩士班課程。取得預研生資格後,參加本校碩士班各種入學管道方式之一,經錄取 後始正式成為碩士班研究生。

預研生於大學期間選修之研究所課程,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,至多可抵免四分之三碩士班應修學分數(不含論文學分,且不受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有關研究所抵免學分上限規定之限制)。

學生必須符合原學系學士學位與就讀系所碩士學位之規定,方發給學、 碩士學位證書。

更多詳細規範請參閱

聯絡資訊

承辦單位:教務處教務組
洽詢電話:02-28610511轉 11107,Email: cuafb@dep.pccu.edu.tw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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