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史故事.未完待續

本校「站在時代尖端」設置系所,早為社會有識之士所知,在太平洋時代來臨之際,本校之辦學理念,更顯其方針正確,應繼續維持發揚光大。教育主管單位「管理者」的角色,日後有所調整,本校亦當盡力與之保持良好互動關係,並努力樹立私立大學風格,為國家社會培養「質樸堅毅」人才。

民國八十三年政府公布大學法,對近年臺灣高等教育產生重大影響,八十六年大學法施行細則修正發布,同年又公布私立學校法。本校為因應新形勢,故於八十六年七月通過私立中國文化大學組織規程,並於八月經教育部核可施行。中國文化大學組織規程總則第三條:

本大學依據大學法之規定,以研究高深學術,培養專業人才,提升文化,服務社會,致力中華文化之發揚,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。此宗旨的達成,勢必須制訂相關規章。透過制度的運作,上述宗旨才能具體落實。

民國八十六年新組織規程,規定校務會議為「校務最高決策會議」。另有系所務會議、院務會議,與校務會議形成三級會議。三級會議擇期召開,以收集思廣益之效。其他教師聘任、升等、進修等辦法,亦作了適度調整,以鼓勵教師從事高深研究,盡心於教學,培養專業人才,服務社會,促進國家發展。自八十三年以來,本校制訂近二十種重要規章,使本校的制度更臻完善,校務推動更為流暢,教學品質更為提高,創校宗旨與精神更進一步得到發展。雖如此,瞻望未來,有待努力之處尚多,本校同仁當不懈改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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