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復甸 - 法律系三研所1986畢
存誠務實
目前服務於
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 / 教授
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/ 理事長
學經歷
民國六十三年文大法律系畢
民國六十六年東吳大學法學碩士
民國七十三年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研究
民國七十四年文大三研所法學博士
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
博譽國際律師事務創辦人
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
司法院法官學院講座
行政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講座
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
國際私法研究會祕書長
中國人權協會理事
第六屆立法委員、第四屆監察委員
小傳
創辦人曉峰夫子一向以職務歷練學生,用以培植人才。我剛完成學業就被攬進華岡任教並擔任行政職務。在學校財務並不寬裕的時代,公費督促我出國進修。其後方能成為教授、擔任律師、出任立法委員、又受命為監察委員。開啟了我的奇幻人生。
勉勵在校生的話
大學生活關係一生發展,錯過了大學階段,再也無法心無旁鶩地專心學習,必須善自珍惜運用,多方面學習成長。錯過了黃金歲月,再有沒有良好的記憶力,尤其重要的是語文與基礎學科。
人生歷程
教授國際私法、海商法、比較司法制度、仲裁法、人權法、電腦法等科目三十餘年。因受東吳端木愷校長指點啟發,法學教育應注重理論與實務兼備,故於教學之暇,兼業律師逾二十年,專長跨國商務、仲裁及一般民刑訴訟。教學相長,並得法學界重視。長年支助並參與國際特赦組織,主張保障人權尤力。多次建言維護犯罪嫌疑人及受刑人之合法權益。對戒具之使用、借提出庭服飾之改進、法庭佈置與訴訟程序進行之精進,對司法改革均有具體之建言與貢獻。為死刑案件及愛滋病中途之家義務辯護,亦可見其為理想仗義之性格。監察委員任內對重大刑案之爭議出力甚多,刑事案件妥速審判法因以順利通過立法,並促成多案再審或非常上訴。
未來願景
將實務帶進課堂 ; 將學理帶進實務,是我一輩子在做的事情。年過六十,已是桑榆暮景。把經驗留傳給學生後輩,把理想打造成現實社會。希望能對司法改革再多有一點貢獻,讓法學教育與司法實務都能有所改進。